学校主页  /  English
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制定(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
发布时间:2008-06-03  作者:  点击数:[ ]

        按照学校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2012年新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全面的制定(修订)。现将我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

1.教学大纲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组合与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2.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层次和衔接,硕士生课程应比本科生课程高出一个层次,避免重复本科阶段的知识内容,重视对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

3.加强教学方式改革,提倡教学方式多样化,可采取讲授与自学相结合、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4.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应进行考试,专业选修课可以为考查方式。考试、考查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办法有开卷、闭卷、论文写作等形式。

5.教学大纲应按照教学大纲格式编写,教学大纲的格式见附件1(请各位教师务必按照示例中给出的编写,以方便最终的编排及印制)。

二、时间安排:

7月1日—7月10日:各学科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列出大纲课程目录,划清课程边界,将课程落实到各位教师;

7月11日—9月18日:教师编写教学大纲;

9月19日—9月25日:学科带头人审核并签字

9月30日前;将学科审核签字后的教学大纲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学院。

此次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位老师务必充分重视,按时完成。

上一条:西安理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学术年会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报告会成功举行

[ 关闭 ]

©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58号
邮编:710048 电话:+86-029-62660208
新势力网络12年西安网站建设制作经验.1804928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