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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25  作者:  点击数:[ ]

关于“2006年度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申请立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科学研究,培养科技人才,培育新的科研增长点,现就“2006年度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科技大会精神及科技工作布署,今年学校特色研究计划、科技创新计划和A类计划项目总数将有所增加,总经费预计80万元,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申报国家及省、市计划项目和减少书写申请书的工作量,校评各类计划将不再写申请书。T类(特色研究)计划项目,直接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落选的项目中筛选;X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直接从落选的省自然基金、陕西省教育厅专项课题、省市及以上人文社科基金、西安市科技攻关项目中筛选;A类计划项目从落选的省各类攻关项目、教育厅产业化项目、西安市重大项目中筛选(X类和A类计划需填一份申请表);B、C类计划项目由学院评审,学校审批立项。项目申请者应没有承担在研校基金。
一、          2006年度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代号
申请材料或表格
校预算经费
(万元)
备注
1
特色研究计划
T类项目
T
1
20
落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筛选
2
中青年创新计划
X类项目
X
1
30
落选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教育厅专项、西安市攻关、省市及以上人文社科项目中筛选
3
校科学研究计划
A类
A
1
15
落选的省各类攻关、教育厅产业化项目、西安市重大项目中筛选
4
校科学研究计划
B类
B
1
9.5
年龄小于35岁,副高以下专业技术职称
5
校科学研究计划
C类
C
1
5
人文社科专项
根据学校科技大会精神及各单位青年教师的数量,结合05年各单位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对06年校内B类项目(C类项目)经费分配如下:材料学院1.0万元,机仪学院1.2万元,自动化院1.2万元,水电学院1.4万元,管理学院1.0万元,计算机学院0.7万元,印包学院0.8万元,理学院0.9万元,曲江校区0.3万元,人文学院0.5万元,艺术学院0.5万元。B类项目由各单位学术委员分会组织评审,科技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立项资助。鼓励各单位自筹经费匹配资助项目立项。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C类)由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根据项目申请和高层次项目配套的要求,凝聚方向,整合资源,组织研究中心所属单位申报。校人文社科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科技处参加,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立项。
二、B类、C类项目申请立项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每人限报一项,A4纸打印,并于2006年5月17日前,交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2006年申请书下载:校科研信息网→校院两级科研管理系统→资料下
载→项目申报资料→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单位学术委员分会评审,于2006年5月18日前,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和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同时上报科技处。
3、B类项目单项学校资助不超过4000元,人文社科项目单项不超过2500元,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资助。
三、A类、X类项目的立项程序和时间要求
1、凡申请2006年陕西省自然基金项目、教育厅科技专项,省市及以上人文社科基金和西安市科技攻关项目的落选者,均可申请我校X类(中青年科技创新)项目,凡申请者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X类)项目申请表,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科类不超过0.5万元,申请表在2006年5月18日前交科技处。
2、凡申请2006年教育厅产业化项目、陕西省各类攻关项目和西安市重大项目的落选者均可申请学校A类计划项目,申请者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A类)项目申请表,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超过0.6万元,申请表于5月18日前交科技处。
3、A类和X类申请表是对落选陕西省科技项目、教育厅科技项目及西安市科技项目的缩写。申请者同时申报陕西省、教育厅或西安市科技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只填写一份西安理工大学A类(X类)项目申请表。不填写者认为自动放弃。
(2006年申请书下载:校科研信息网→校院两级科研管理系统→资料下
载→项目申报资料→西安理工大学科学研究计划(A类)or(X类)项目申请表)
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执行。对于获批资助的各类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处将进一步加大对过程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以及结题总结审查的力度。对于注重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并且科研成果显著,经费使用规范、合理,预期目标完成好的项目负责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按计划执行,经费使用不合理或其它违反校科研计划有关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中止资助并影响本人及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立项。
 
 
                                           科  技  处
2006年5月9日
 
 
 
注:纵向科研工作量补贴政策未变,05年纵向科研工作量补贴已计入5月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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