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规范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理工研教【2017】14号)第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者,可予退学处理。我院已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年级 |
学号 |
1 |
李浩然 |
2019级 |
2192526203 |
2 |
李文莱 |
2019级 |
2192526212 |
3 |
端木雨阳 |
2019级 |
2192567296 |
4 |
陈煜铠 |
2019级 |
2192526231 |
5 |
王莹 |
2019级 |
2192567380 |
以上五人于2019年9月进入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习,截止2024年12月,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5年)且未能毕业或结业,经学院多方联系,始终无法联系到本人,现特此公告,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五人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公告期 即日起3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2月25日